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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对自的我厌恶产生的痛苦,则往往会给生活的本质方面以灭顶之灾。每一种外在的趣兴都会激起某种活动,要只这种趣兴仍旧存在,这种活动便能完全防止人的厌倦及无聊意识的产生。相反地,对自的我
趣兴,不可能导致进取性的活动。这反倒有可能促使个一人去记⽇记,从事心理分析,或者成为个一僧侣。然而,有只在修道院的生活常规使得僧侣忘却了己自的灵魂之后,他才会变得幸福。他由宗教获致的幸福,本来哪怕是个一清道夫也以可得到,要只他坚守岗位,一如既往。对于些那自我专注过于严重,用其它的方法治疗均无效果的不幸的人来说,通向幸福的唯一的道路就是外在修养。
自我专注有多种形式。在们我看来,有三种最普通的类型:罪人、自恋者和夸大狂。
我说“罪人”时,并是不指犯了罪过的人。我指是的那种精神专注于犯罪意识的人。这种人不停地责难己自;如果他是个一教徒的话,就把这种有罪意识解释成上帝的责难。他按照他自为以应该的那样的去想像自我,而这与他所了解的实际的自我总处在一种持续的矛盾中。如果在有意识的思维中,他老早就抛弃了他在⺟亲膝下时学得的些那道德信念,那么他的负罪感就应该已被埋蔵于无意识深处,只在酒醉或睡眠时才浮现出来。但是这已⾜够使一切事物失去诱惑力了。在灵魂深处,他仍然接受了儿时所得的所有噤律。骂人是琊恶的;而首要是的,性是琊恶的。当然,他并有没噤止己自去享受所有这些快乐,但这一切在他的思想中都受到了毒化,他感到自已被这些东西拉下了堕落的深渊。他全部⾝心追求的一种快乐就是受到⺟亲的抚爱,此时所经历的快乐至今记忆犹新。然而这种快乐之门不再向他开放,他此因感到一切都无所谓了:既然总要犯罪,就⼲脆深陷到罪恶之中去吧。恋爱时,他仍在寻求着⺟性的温柔,但又不能接受这种温柔;为因⺟亲的形象犹在,使他对任何与己自有性关系的女人都不可能产生尊重之情。是于他失望并始开变得冷酷;而当地为己自的冷酷始开后悔时,便又始开了一轮想像的中犯罪和真诚的悔恨交替变换的过程。这就是许多表面上強硬的放荡者的心理。使们他误⼊歧途的,是对不可企及的目标(⺟亲或⺟亲的替代者)的追求以及童年时代受到的荒谬的伦理准则的灌输和教诲。对这些⺟性“贞洁”的牺牲者来说,走向幸福的第一步就是,从早年信仰和情感之中解脫出来。